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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关于实行评聘分开后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的下达办法
  根据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内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数(未满编的按在岗的实有专业技术人员数),对照结构比例算出该单位高、中、初级职务数,减去已聘人数,得出应下达的高、中、初级聘任职数,予以下达。现已超过聘任职数的,保留已聘任职数,不下达新职数,待出现自然减员或增编时再予以核减。
  (一)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直属单位,由市局核定后报市职管办审定,再由市职管办下达到用人单位;区教育、卫生系统的单位,由区职管办审核后报市职管办备案,由区职管办下达到用人单位;市高等院校,由市职管办直接下达。
  (二)其他事业单位,凡市各部门所属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职管办,由市职管办直接下达到用人单位;区各部门所属的,由区职管办审核后报市职管办备案,再由区职管办下达到用人单位。
  三、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事业单位在市或区职管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限额内,根据“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原则自主决定。
  (二)各用人单位要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工作小组,负责考核评议、推荐聘任人选。聘任方案应在单位内公布,聘任人虽应由聘任单位发文并发给聘书。
  (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应在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中聘任,也可高职低聘。
  (四)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期限,一般2—3年,严格执行年度考核、期满考核,聘期届满后可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办理续聘或解聘,考核不称职的应予解聘。
  (五)为有利于更多的优秀专业人才脱颖而出,经国家、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和市优秀科学技术专家,经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聘任高级职务,可不占用单位的高级职务职数。
  四、聘任职务起算时间和兑现职务工资时间
  单位决定聘任的时间为聘任职务起算时间,聘任的下一个月为兑现职务工资时间。注1(注1:此条原文为:四、聘任职务起算时间和兑现职务工资时间
  这次聘任时间为4月份,5月份为兑现职务工资时间。以后的聘任,单位决定聘任的时间为聘任职务起算时间,聘任的下一个月为兑现职务工资时间。)
  五、被解聘人员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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