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关于
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3年8月19日 赣府发[2003]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交通厅 二00三年八月一日)
农村公路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全省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九五”以来,特别是1998-2002年5年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截止2002年底,我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88770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89.2%,有68.4%的乡镇通了油路或水泥路,通达深度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网初步形成,为改善广大农村的交通条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来说,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明显不足,通畅程度相对滞后,等级公路所占比重偏低,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大力改善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解决“三农”问题作为今后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与此相应,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投资结构进行了重大战略调整,加大了农村公路的投资力度。根据这一新形势的要求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必须抢抓机遇,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为此,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5年发展总目标
农村公路是指县通乡(镇)、乡(镇)通行政村公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再提速的要求和交通部对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安排意见,今后5年我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总目标:
改造硬化农村公路28200公里,其中:县通乡公路10000公里,改造等级以三级公路为主;乡(镇)通达行政村公路18200公里,改造等级以四级公路为主。力争到2005年底,实现县到乡(镇)通等级油路(水泥路),到2007年底,60%的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使我省农村公路交通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具体安排是:
2003年计划改造硬化农村公路6500公里(含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项目2900公里,2004年、205年下同);
2004年计划改造硬化农村公路59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