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落实上述分工和职责的同时,药品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用药和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农业部门要组织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经贸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的业指导和管理,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卫生部门要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和集体供餐单位的卫生监督,进一步完善食物污染物监测网络,警惕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上市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专项监督抽查,推行食品认证,全面实施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五、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宣传、动员、组织阶段。
1.研究、制定并印发《江西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2.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报省里。
3.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意义、任务、重点和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8月中旬至9月中旬为集中整治阶段。
1.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地区、本部门药品食品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
2.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宣传一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的好典型,鼓励先进;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震慑犯罪分子。
4.省里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和重点部门的专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9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全面实施阶段。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专项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梳理存在的问题,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做到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点面结合。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主要内容,全面推进食品药品放心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