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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议案的决议的通知

  我省的机电排灌建设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仍然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工程老化,设备残旧,运行效率低
  我省现有的机电排灌工程大多为上世纪60、70年代所建,受当时条件的限制,这些工程及设备大都存在布局不合理、工艺落后、设备性能差、配套不完善等先天缺陷,一直以来又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没能给予必要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导致工程设备老化严重,运行效率低下。据统计,现有的机电排灌设备中,机组效率一般只有30%至40%,出水量不足70%,严重影响排涝抗旱能力。目前全省有80万千瓦(占总装机的72%)设备进入老化期,其中近40万千瓦急需更新改造。
  (二)装机规模小,设计标准低,设施严重不足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结构的调整,对排涝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省1995年制定的城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农田3天排干的排涝标准,与目前国内一些省市相比标准并不算高,但我省大部分地区至今仍达不到这个标准。根据规划,要达到目前的排涝标准,全省装机规模需160万千瓦,但实际仅有110万千瓦,相差31%。在灌溉方面,2000年我省的机电灌溉面积与1990年相比,10年间减少了21.3%。
  (三)管理体制不顺,运行费用不落实
  长期以来,我省在机电排灌工程的管理上,一直没有对机构、人员编制进行规范,管理单位的经费来源也不稳定。水费标准偏低,征收困难,运行费用不落实。基层管理单位人才流失大,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
  (四)农田排灌用电收费难以操作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机电灌溉和排涝受益范围内的土地用途也不断调整,各种作物种植比例经常发生变化。按现行的电价分类,机电灌溉和排涝用电要按稻田排灌用电、农业生产用电、非普工业用电等多种不同用电的比例及电价来进行收费,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农田排涝只按高的电价收费,增加了农民负担。
  二、加强我省机电排灌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
  根据我省机电排灌工程存在的问题和省人大议案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加大扶持力度,将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和江门、惠州、肇庆等市的机电排灌工程的技术改造和增容扩建纳入议案范围,先用5年的时间(2004-2008年)完成更新改造装机117977千瓦,新增装机83794千瓦,新建水轮泵站385宗,改造水轮泵站1033宗,全面恢复和提高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排涝抗旱能力,促进全省农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措施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机电排灌工程是重要的农业基础设施,也是水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机电排灌工程在我省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高度,将加强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作为“民心工程”,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照和制定有关的法规,加强建设与管理,确保议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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