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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决定

  离岗培训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期,一般安排在四月份进行,市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离岗培训时间为三个月。学员全部住校,实行,全脱产培训。
  离岗培训要作程序按照《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离岗培训暂行规定》办理。
  修改说明:《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离岗培训暂行规定》对离岗培训有详细规定,这里笼统提按该规定办理即可。)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十三条 公务员培训的内容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和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的要求设置,并根据培训类型有所区别和侧重。
  第十四条 初任培训侧重邓小平理论和市场经济知识、行政管理知识、机关公文写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务员行为规范、政府行政运作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注7(注7:此条原文为:第十四条 初任培训侧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市场经济知识、行政管理知识、机关公文写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务员行为规范、政府行政运作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第十五条 任职培训侧重领导艺术以及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宏观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六条 专门业务培训根据职位规范的要求,侧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七条 更新知识培训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务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补充、提高、拓宽。注8(注8:此条原文为:第十七条 知识更新培训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务员的知识进行补充、提高、拓宽。)
  第十八条 离岗培训的内容侧重公务员的权利、义务、纪律、职业操守、管理知识和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九条 经公务员培训管理机关批准,对组织人事部门在同一周期内组织的相同类型、相同科目的培训,可视实际情况予以认可或免修。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公务员培训机构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并按其下达的培训任务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
  第二十一条 深圳行政学院主要承担公务员初任培训、处级任职培训和离岗培训。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编写适合各类型培训的教材,抓好教学管理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并指导其它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机构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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