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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贷款企业资信评估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等单位
 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贷款企业资信评估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3年3月24日 甬政发[2003]21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贷款企业资信评估体系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贷款企业资信评估体系的实施意见
       (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二00三年三月十二日)

  为把企业信用工程进一步推向深入、落到实处,加强和完善我市贷款企业资信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贷款企业资信等级评估公信度,增强社会信用意识,促进宁波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围绕“信用宁波”建设目标,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中介机构为基础,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贷款企业积极参与,资信评估公司规范、诚信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公正、透明、独立的贷款企业资信评估体系,维护金融安全,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提升宁波对外形象,促进我市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完善我市贷款企业资信评估体系采取“双轨起步、逐步转轨”的办法,即在起步阶段,对重点贷款大户企业由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规范化评估,其余贷款企业仍按我市现有的贷款企业资信评估制度进行评级,然后逐步扩大专业评估公司评估范围,最终以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取代现有的贷款企业资信评估制度。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形成一个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由具有相当权威性与知名度的专业评估公司组成的企业资信评估组织体系;经过规范化评估的企业的贷款余额占全市信贷总量的65%以上,评估结论获得普遍认可,为企业对外融资和开展业务发挥积极作用。
  二、管理机关
  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为宁波市贷款企业资信评估业的管理机关。主要负责审查确认贷款企业资信评估公司的资格,提出由评估公司进行规范化评估的重点贷款大户企业名单,检查监督评估公司开展贷款企业资信评估业务的情况,管理评估结果的登录、公告,对违规者按照法规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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