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决定
 (2002年10月10日 大政发[2002]5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决定》(辽政发〔2002〕42号),为切实加强全市增收节支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强对增收节支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全市各项改革进展顺利,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不高,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收支矛盾相当突出。雄厚的财政实力是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推动各项改革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加强增收节支工作,努力增强财政实力,保证年初确定的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的完成,以优异的成果,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管
  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十六字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彻底清理并停止执行国家明确规定的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立即废止越权擅自出台的减免税政策。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关于财政体制方面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收入入库的预算级次,坚决打击混库、拉税行为。要认真分析税源和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既要防止“吃探头粮”,又要依法征税,保证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税收任务。要大力清缴欠税,对欠税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分类排队,制定具体的清欠计划,落实清欠责任,限期清缴。对企业当期实现的税款要做到即征即缴,防止前清后欠的现象发生。对拒绝清缴的欠税企业要采取税收保全、扣押财产、公开拍卖物品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等措施促使其补缴税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同时努力克服税制改革对地方收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良好的出口发展势头。要加强税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氛围,努力培养公民良好的纳税意识。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的收费,打击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法行为,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对合法的各项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