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
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意见
(杭政办函[2003]2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导致的群体性中毒伤亡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一再批示要求予以彻底清查、严肃处理。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局迅即联合下发了《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定于6-9月期间开展一次全国性的清理整顿环保行动,重点检查违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以及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能力落实、工艺技术落后、二次污染严重的废电器加工企业,集中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行业和园区等严重破坏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专项清理整顿方案,省政府周密组织,迅速布置,省环保局等七厅局联合下发了有关文件,并提出了我省的行动方案和工作要求。省政府联合检查组第一组于8月20日-22日对我市萧山、余杭两区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少数行业、部分企业非法排污、破坏环境、危害群众的问题相当严重,个别企业非法排污活动十分猖獗。经对所检查的10家企业中的7家进行排污口采样监测分析,有6家超标排放污染物,其中萧山帝凯化工有限公司排放COD高达1.33×10立方毫克/升,严重超过排放标准;浙江交通工程水泥厂是市政府列入限期关停计划的企业,本应于去年年底停止生产,但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无视市政府规定,仍在继续生产、连续大量排放空气污染物质。此外,一些企业排污不规范,偷漏排污的现象较为突出。
省政府检查组在对我市进行检查后指出:要进一步树立全面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继续落实国家六部委局的通知精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清理整顿工作,扼制企业的不法排污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把好审批关,促进各类工业园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