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
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抓紧修订和完善蔬菜、茶叶、水果、油料、大米、畜禽水产品等地方标准。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以自检为主的速测网络,对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开展采收前检测和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开展检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指导和支持建立6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示范区,10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60个无公害农产品品牌。会同工商部门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关,重点抓好长沙市和农业部13个定点批发市场,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和标识上市。
卫生部门要继续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宾馆、酒楼、餐馆、西式快餐、酒吧茶楼和学校单位集体食堂不同规模与食品加工制作特点,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加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审查工作。今后,凡是申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必须先通过GMP审查;已经申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2003年底前50%的企业通过GMP审查,到2004年底前必须全部通过GMP审查,否则,注销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项目。在部分行业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HACCP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产品审查备案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食品添加剂或擅自扩大生产品种范围的,依法予以处罚。加大市场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依法予以查处。
质监部门要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3年底完成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所有生产企业的审查、发证,并逐步扩展到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发证。严格食品地方标准的审查和备案,及时发布强制性地方标准。围绕湖南农业优势和结构特点,修(制)订茶叶、黄花菜、蔬菜、腊制品、熟食、米粉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地方强制性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农产品、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体系。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排查,对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凡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过期失效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的,责令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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