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
《关于举办南京市第十八届运动会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我市将于2004年举办南京市第十八届运动会。为抓紧做好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委农工办拟定的《关于举办南京市第十八届运动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参加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抓紧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运动会按时顺利举行。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举办南京市第十八届运动会的意见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委农工办 2003年8月)
为深入宣传《
体育法》,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竞技水平,发展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理顺与全运会、省运会和城运会三大综合性运动会的衔接,经研究,对南京市体育竞赛制度作相应调整。原计划2005年举办的市第18届市运会改为2004年举行。现就南京市第十八届运动会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运动会主题
全民参与、运动健身、培养人才、迎接十运
二、运动会规模
(一)竞赛分组及设项
1、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分部、分组的方法安排竞赛,设青少年部、职工部、乡镇部、社区部4个部。
2、青少年部按年龄分组,设24个项目;职工部设甲、乙两组,设10个项目;乡镇部、社区部各设一个组,5个项目。
(二)参赛单位
1、青少年部:以区、县为参赛单位,由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共同组织代表队参赛。
2、职工部:以各有关产业、局、公司(集团)直属单位、各区、县总工会、铁路、公安及部分基层单位为参赛单位。
3、乡镇部:以全市各乡镇为参加单位,由各区、县体育局负责,区、县委农工办协助组织所属乡镇代表队参加比赛。
4、社区部:以全市各街道为单位,由各区、县体育局组织代表队参加比赛。
三、参赛办法
1、各参加单位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至二名、工作人员二至三名(包括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