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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王岐山同志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规划、机构编制、审计方面工作。
  兼任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首都绿化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水资源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北京汽车工业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翟鸿祥同志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监察、人事、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税务方面工作。
  兼任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编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监会北京市局、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中国保监会北京办事处。
  刘敬民同志协助负责规划方面工作,负责建设、体育和筹办2008年奥运会、奥运场馆建设方面工作。
  兼任北京市人民政府2008年奥运会场馆建设指挥部指挥、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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