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才让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和有关事宜。
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制订本部门、本行业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细则。计划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定价药品的价格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
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管理条例》,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强化餐饮业食品进货源头管理,建立健全验收检查和生产加工记录制度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严格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卫生标准的检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有关食品包装物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学校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不断深化“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网络监督”新型的监管机制,大力推进GMP、GSP、GAP认证工作,加强部门联系,打击假冒生产销售藏药产品的违法行为。农牧部门要组织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经贸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行业的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工商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各种欺行霸市行为。质检部门要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依照《
环境保护法》和《
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以及农产品、中藏药材种植基地周边环境的治理。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各地要抓紧部署,尽快组织力量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