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
关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3]12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贸委《关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
(省经贸委 二00三年八月)
墙体材料革新是国家从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工业废渣,改善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利用新型墙体材料替代黏土实心砖,达到节土、节能、利废、改善建筑功能,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省墙体材料85%为黏土实心砖,多数产品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高、生产效率低、污染严重、浪费土地、威胁生态环境,且每年烧砖用地达140公顷,生产和住宅采暖能耗近百万吨标煤,而煤、电企业每年排放的70多万吨工业废渣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墙体材料的品种、规模、档次也不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的有关精神,促进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遵循的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满足建筑业的发展需要为重点,努力将新型墙体材料培育成建材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坚持节能、节土;利废,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努力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以及系列化、功能多样化的产品,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整体配套水平,实现良性滚动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方针,引导和支持各地区发展适合当地资源条件、建筑体系和建筑功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做到生产和推广应用一体化。
二、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目标、重点和布局
(一)发展目标
我省新型墙体材料总的发展目标是,限制并逐步禁止黏土实心砖的生产和使用,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扩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范围,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地区发展重点。到“十五”末,新型墙体材料占整个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30%,累计节约生产和住宅采暖能耗50万吨标煤,节约土地200公顷,利用工业废渣40万吨,不符合节土、节能、利废标准的砖瓦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