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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
 关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3]12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贸委《关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
            (省经贸委 二00三年八月)

  墙体材料革新是国家从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工业废渣,改善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利用新型墙体材料替代黏土实心砖,达到节土、节能、利废、改善建筑功能,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省墙体材料85%为黏土实心砖,多数产品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高、生产效率低、污染严重、浪费土地、威胁生态环境,且每年烧砖用地达140公顷,生产和住宅采暖能耗近百万吨标煤,而煤、电企业每年排放的70多万吨工业废渣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墙体材料的品种、规模、档次也不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的有关精神,促进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遵循的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满足建筑业的发展需要为重点,努力将新型墙体材料培育成建材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坚持节能、节土;利废,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努力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以及系列化、功能多样化的产品,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整体配套水平,实现良性滚动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方针,引导和支持各地区发展适合当地资源条件、建筑体系和建筑功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做到生产和推广应用一体化。
  二、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目标、重点和布局
  (一)发展目标
  我省新型墙体材料总的发展目标是,限制并逐步禁止黏土实心砖的生产和使用,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扩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范围,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地区发展重点。到“十五”末,新型墙体材料占整个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30%,累计节约生产和住宅采暖能耗50万吨标煤,节约土地200公顷,利用工业废渣40万吨,不符合节土、节能、利废标准的砖瓦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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