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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江西省海外留学人员来赣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建立
 江西省海外留学人员来赣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见的通知
 (2003年8月7日 赣府厅字[2003]1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 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外经贸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科学院和省外国专家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江西省海外留学人员来赣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江西省海外留学人员来赣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省外办、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
        省外经贸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省科学院、省外国专家局 二00三年七月四日)

  为建立有效的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赣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3〕11号)和《江西省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的意见》(赣人发〔2003〕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建立江西省海外留学人员来赣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责
 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赣服务的指示精神;了解掌握全省海外留学人员来赣服务情况;就海外留学人员来赣服务的相关政策性问题提出建议;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指导各地、各部门海外留学人才来赣服务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 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外经贸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科学院、省外国专家局等12个部门。
 联席会议组长单位为省人事厅,副组长单位为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席会议组长、副组长由相关单位厅领导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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