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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3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四)评定: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核对和抽查的结果提出初评意见,提请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评定。
  四、奖惩办法
  (一)考评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市,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奖励8万元。连续三年达标或明、后两年评分均在95分以上的,可参加再就业工作先进市评选。
  (二)考评分数在70分以下的,省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在考评中或考评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省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已表彰奖励的,通报撤销,收回奖金。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市,取消其当年参加省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省颁发的奖金由各市政府掌握,用于奖励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补贴再就业工作。
  (二)省直有关部门再就业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三)本办法由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____________市2003年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分表



┌────┬─────────────┬──┬───┬───┬────────────────┬────────┬─────┐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自评分│省评分│计分方法            │计分依据    │自评描述 │
├────┼─────────────┼──┼───┼───┼────────────────┼────────┼─────┤
│一、  │市、县政府均建立再就业工作│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区未建立不得分  │建立责任制和机构│     │
│落实责任│目标责任制。       │  │   │   │                │以市、县(区)政 │     │
│(8分)  ├─────────────┼──┼───┼───┼────────────────┤府或领导小组的正├─────┤
│    │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街道│2分 │   │   │未下达到任何一个街道或领导小组成│式文件为准;工作│     │
│    │和有关部门。       │  │   │   │员部门即不得分         │制度以会议纪要为│     │
│    ├─────────────┼──┼───┼───┼────────────────┤准       ├─────┤
│    │市、县政府都成立再就业工作│4分 │   │   │未建立机构或健全制度的市或县每个│        │     │
│    │领导机胸、建立工作制度、每│  │   │   │扣2分,扣完为止         │        │     │
│    │年召开2次以上工作会议。  │  │   │   │                │        │     │
├────┼─────────────┼──┼───┼───┼────────────────┼────────┼─────┤
│二、  │完成省下达的净增岗位数  │6分 │   │   │每低于计划数5%扣2分,扣完为止 │按《转发劳动保障│     │
│增加岗 ├─────────────┼──┼───┼───┼────────────────┤部办公厅关于落实├─────┤
│位和控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数 │4分 │   │   │每低于计划数5%扣2分,扣完为止 │再就业政策考核指│     │
│制失业 ├─────────────┼──┼───┼───┼────────────────┤标几个具体问题的├─────┤
│(18分) │完成失业率控制任务    │4分 │   │   │每超过0.1%扣2分,扣完为止   │函》(粤劳社函  │     │
│    ├─────────────┼──┼───┼───┼────────────────┤(2003)272)和有 ├─────┤
│    │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情况,│4分 │   │   │不及时上报的不得分       │关报表,由劳动保│     │
│    │并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  │   │   │                │障部门汇总上报,│     │
│    │             │  │   │   │                │省劳动保障厅核实│     │
│    │             │  │   │   │                │公布      │     │
├────┼─────────────┼──┼───┼───┼────────────────┼────────┼─────┤
│三、  │“一大八配套”实施办法在8 │3分 │   │   │任何一个文件未按时出台不得分  │以发文日期为准 │     │
│落实扶 │月底前出台        │  │   │   │                │        │     │
│持政策 ├─────────────┼──┼───┼───┼────────────────┤        ├─────┤
│(18分) │2个月内出台贯彻今年省下发 │2分 │   │   │任何一个文件超时限不出台不得分 │        │     │
│    │的其他再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  │   │   │                │        │     │
│    ├─────────────┼──┼───┼───┼────────────────┼────────┼─────┤
│    │兑现税收减免政策     │2分 │   │   │未兑现减免税项的,每核实一人扣1 │1.由市再就业领 │     │
│    │             │  │   │   │分,扣完为止          │导小组按不少于发│     │
│    ├─────────────┼──┼───┼───┼────────────────┤放数10%的比例抽├─────┤
│    │兑现收费减免政策     │2分 │   │   │未兑现减免费项的,每核实一人扣1 │查下岗失业人员《│     │
│    │             │  │   │   │分,扣完为止          │再就业优惠证》的│     │
│    ├─────────────┼──┼───┼───┼────────────────┤记录情况;按不少├─────┤
│    │兑现小额担保政策     │2分 │   │   │未兑现政策的,每核实一人扣1分, │于20%的比例申领│     │
│    │             │  │   │   │扣完为止            │《认定证明》的企│     │
│    ├─────────────┼──┼───┼───┼────────────────┤业。      ├─────┤
│    │兑现社保补贴政策     │2分 │   │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扣1分,扣完为止 │2.对平时有关投 │     │
│    ├─────────────┼──┼───┼───┼────────────────┤诉经核后7日内未 ├─────┤
│    │兑现岗位补贴政策     │2分 │   │   │未兑现的,每核实一人扣1分,扣完 │兑现的,视为不落│     │
│    │             │  │   │   │为止              │实(以当事人签名 │     │
│    ├─────────────┼──┼───┼───┼────────────────┤为准)。     ├─────┤
│    │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向│3分 │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     │
│    │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  │   │   │                │        │     │
├────┼─────────────┼──┼───┼───┼────────────────┼────────┼─────┤
│四、  │所有街道建立机构     │3分 │   │   │未按的建立机构的,每一个街道扣2 │建立机构、落实编│     │
│8月   │             │  │   │   │分,扣完为止          │以市、县编制部门│     │
│底前健 ├─────────────┼──┼───┼───┼────────────────┤的正式文件为准;├─────┤
│全街道 │所有机构落实编制     │2分 │   │   │未按时落实编制的,每一个街道扣1 │落实经费以财政部│     │
│社区工 │             │  │   │   │分,扣完为止          │门正式发文为准;│     │
│作平台 ├─────────────┼──┼───┼───┼────────────────┤落实场地以实际建├─────┤
│(15分) │所有机构经费列入则政预算 │2分 │   │   │未落实全额拨款的,每一个街道扣1 │成场地为准   │     │
│    │             │  │   │   │分,扣完为止          │        │     │
│    ├─────────────┼──┼───┼───┼────────────────┤        ├─────┤
│    │所有机构落实场地     │2分 │   │   │未按时落实场地的,每一个街道扣1 │        │     │
│    │             │  │   │   │分,扣完为止          │        │     │
│    ├─────────────┼──┼───┼───┼────────────────┤        ├─────┤
│    │所有机构建立制度开展工作 │2分 │   │   │未按时落实的,每一个街道扣1分, │        │     │
│    │             │  │   │   │扣完为止            │        │     │
│    ├─────────────┼──┼───┼───┼────────────────┤        ├─────┤
│    │在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并落实经│4分 │   │   │80%以上的社区落实得满分,否则不│        │     │
│    │费            │  │   │   │得分              │        │     │
├────┼─────────────┼──┼───┼───┼────────────────┼────────┼─────┤
│五、  │8月底前落实公益性职业介绍 │3分 │   │   │市未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落实的每 │建立机构、落实编│     │
│强化公 │机构人员编制和财政全额拨款│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以市、县编制部门│     │
│共就业 │             │  │   │   │                │的正式文件为准;│     │
│服务  │             │  │   │   │                │落实经费以财政部│     │
│(18分) │             │  │   │   │                │门正式发文为准 │     │
│    ├─────────────┼──┼───┼───┼────────────────┼────────┼─────┤
│    │年底前所有县区建成劳动力市│2分 │   │   │未按时完成的,每一个县区扣1分, │联网以省查询到各│     │
│    │场所和信息网       │  │   │   │扣完为止            │市、县数据为准 │     │
│    ├─────────────┼──┼───┼───┼────────────────┤        ├─────┤
│    │市与省、与所辖50%的县区联│3分 │   │   │市未与省联网扣2分,县区联网未达 │        │     │
│    │网            │  │   │   │50%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在劳动力市场建立“一站式”│3分 │   │   │不建立的不得分         │以劳动保障部门上│     │
│    │扶贫平台         │  │   │   │                │报的职业介绍、再│     │
│    ├─────────────┼──┼───┼───┼────────────────┤就业培训报表为准├─────┤
│    │对登记求职的城镇登记失业人│3分 │   │   │介绍人数达达登记人数70%的得2分 │        │     │
│    │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  │   │   │,否则每少于5%扣1分,扣完2分为 │        │     │
│    │费职业介绍、成功率40%以上│  │   │   │止;成功率占1分,低于40%的不得 │        │     │
│    │             │  │   │   │分               │        │     │
│    ├─────────────┼──┼───┼───┼────────────────┤        ├─────┤
│    │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4分 │   │   │培训人数占达到应培训人数60%的得│        │     │
│    │提供再就业培训、再就业率 │  │   │   │2分,否则每少于5%扣1分,扣完2分│        │     │
│    │60%以上         │  │   │   │为止。再就业率占2分,低于60%的 │        │     │
│    │             │  │   │   │不得分             │        │     │
├────┼─────────────┼──┼───┼───┼────────────────┼────────┼─────┤
│六、  │市和各县区均把再就业资金列│3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区未列入预算不得分│预算数以政府或财│     │
│落实再就│入财政预算        │  │   │   │                │政部门正式文件为│     │
│业资金 │             │  │   │   │                │准;落实资金以财│     │
│(15分) ├─────────────┼──┼───┼───┼────────────────┤政专户到帐资金为├─────┤
│    │足额落实各项再就业补贴资金│6分 │   │   │市未足额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足额 │准       │     │
│    │             │  │   │   │落实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    │8月底前市和各县区均建立小 │2分 │   │   │市未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落实的每 │        │     │
│    │额贷款担保基金      │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    │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  │2分 │   │   │市未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落实的每 │        │     │
│    │             │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    │安排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经费 │2分 │   │   │市未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落实的每 │        │     │
│    │             │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
├────┼─────────────┼──┼───┼───┼────────────────┼────────┼─────┤
│七、  │市、县均建立公益性岗位空岗│2分 │   │   │市未建立的扣2分,县区未建立的每 │以市、县有关部门│     │
│帮助困 │申报制度         │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文件为准    │     │
│难群体 ├─────────────┼──┼───┼───┼────────────────┼────────┼─────┤
│就业  │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2分 │   │   │市或县区未落实的各扣1分,扣完为 │查核安置名单  │     │
│(8分)  │人员措施         │  │   │   │止               │        │     │
│    ├─────────────┼──┼───┼───┼────────────────┼────────┼─────┤
│    │摸清就业困难人虽底数,实行│2分 │   │   │市或县区未实行的每个扣1分,扣完 │查核有关工作人员│     │
│    │“一对一”跟踪服务    │  │   │   │为止              │帮扶名单    │     │
│    ├─────────────┼──┼───┼───┼────────────────┼────────┼─────┤
│    │完成“4050”人员再就业计划│2分 │   │   │未完成计划数的不得分      │查核“4050”人员│     │
│    │数            │  │   │   │                │再就业台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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