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定: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核对和抽查的结果提出初评意见,提请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评定。
四、奖惩办法
(一)考评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市,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奖励8万元。连续三年达标或明、后两年评分均在95分以上的,可参加再就业工作先进市评选。
(二)考评分数在70分以下的,省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在考评中或考评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省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已表彰奖励的,通报撤销,收回奖金。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市,取消其当年参加省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省颁发的奖金由各市政府掌握,用于奖励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补贴再就业工作。
(二)省直有关部门再就业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三)本办法由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____________市2003年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分表
┌────┬─────────────┬──┬───┬───┬────────────────┬────────┬─────┐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自评分│省评分│计分方法 │计分依据 │自评描述 │
├────┼─────────────┼──┼───┼───┼────────────────┼────────┼─────┤
│一、 │市、县政府均建立再就业工作│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区未建立不得分 │建立责任制和机构│ │
│落实责任│目标责任制。 │ │ │ │ │以市、县(区)政 │ │
│(8分) ├─────────────┼──┼───┼───┼────────────────┤府或领导小组的正├─────┤
│ │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街道│2分 │ │ │未下达到任何一个街道或领导小组成│式文件为准;工作│ │
│ │和有关部门。 │ │ │ │员部门即不得分 │制度以会议纪要为│ │
│ ├─────────────┼──┼───┼───┼────────────────┤准 ├─────┤
│ │市、县政府都成立再就业工作│4分 │ │ │未建立机构或健全制度的市或县每个│ │ │
│ │领导机胸、建立工作制度、每│ │ │ │扣2分,扣完为止 │ │ │
│ │年召开2次以上工作会议。 │ │ │ │ │ │ │
├────┼─────────────┼──┼───┼───┼────────────────┼────────┼─────┤
│二、 │完成省下达的净增岗位数 │6分 │ │ │每低于计划数5%扣2分,扣完为止 │按《转发劳动保障│ │
│增加岗 ├─────────────┼──┼───┼───┼────────────────┤部办公厅关于落实├─────┤
│位和控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数 │4分 │ │ │每低于计划数5%扣2分,扣完为止 │再就业政策考核指│ │
│制失业 ├─────────────┼──┼───┼───┼────────────────┤标几个具体问题的├─────┤
│(18分) │完成失业率控制任务 │4分 │ │ │每超过0.1%扣2分,扣完为止 │函》(粤劳社函 │ │
│ ├─────────────┼──┼───┼───┼────────────────┤(2003)272)和有 ├─────┤
│ │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情况,│4分 │ │ │不及时上报的不得分 │关报表,由劳动保│ │
│ │并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 │ │ │ │障部门汇总上报,│ │
│ │ │ │ │ │ │省劳动保障厅核实│ │
│ │ │ │ │ │ │公布 │ │
├────┼─────────────┼──┼───┼───┼────────────────┼────────┼─────┤
│三、 │“一大八配套”实施办法在8 │3分 │ │ │任何一个文件未按时出台不得分 │以发文日期为准 │ │
│落实扶 │月底前出台 │ │ │ │ │ │ │
│持政策 ├─────────────┼──┼───┼───┼────────────────┤ ├─────┤
│(18分) │2个月内出台贯彻今年省下发 │2分 │ │ │任何一个文件超时限不出台不得分 │ │ │
│ │的其他再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 │ │ │ │ │ │
│ ├─────────────┼──┼───┼───┼────────────────┼────────┼─────┤
│ │兑现税收减免政策 │2分 │ │ │未兑现减免税项的,每核实一人扣1 │1.由市再就业领 │ │
│ │ │ │ │ │分,扣完为止 │导小组按不少于发│ │
│ ├─────────────┼──┼───┼───┼────────────────┤放数10%的比例抽├─────┤
│ │兑现收费减免政策 │2分 │ │ │未兑现减免费项的,每核实一人扣1 │查下岗失业人员《│ │
│ │ │ │ │ │分,扣完为止 │再就业优惠证》的│ │
│ ├─────────────┼──┼───┼───┼────────────────┤记录情况;按不少├─────┤
│ │兑现小额担保政策 │2分 │ │ │未兑现政策的,每核实一人扣1分, │于20%的比例申领│ │
│ │ │ │ │ │扣完为止 │《认定证明》的企│ │
│ ├─────────────┼──┼───┼───┼────────────────┤业。 ├─────┤
│ │兑现社保补贴政策 │2分 │ │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扣1分,扣完为止 │2.对平时有关投 │ │
│ ├─────────────┼──┼───┼───┼────────────────┤诉经核后7日内未 ├─────┤
│ │兑现岗位补贴政策 │2分 │ │ │未兑现的,每核实一人扣1分,扣完 │兑现的,视为不落│ │
│ │ │ │ │ │为止 │实(以当事人签名 │ │
│ ├─────────────┼──┼───┼───┼────────────────┤为准)。 ├─────┤
│ │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向│3分 │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 │
│ │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 │ │ │ │ │ │
├────┼─────────────┼──┼───┼───┼────────────────┼────────┼─────┤
│四、 │所有街道建立机构 │3分 │ │ │未按的建立机构的,每一个街道扣2 │建立机构、落实编│ │
│8月 │ │ │ │ │分,扣完为止 │以市、县编制部门│ │
│底前健 ├─────────────┼──┼───┼───┼────────────────┤的正式文件为准;├─────┤
│全街道 │所有机构落实编制 │2分 │ │ │未按时落实编制的,每一个街道扣1 │落实经费以财政部│ │
│社区工 │ │ │ │ │分,扣完为止 │门正式发文为准;│ │
│作平台 ├─────────────┼──┼───┼───┼────────────────┤落实场地以实际建├─────┤
│(15分) │所有机构经费列入则政预算 │2分 │ │ │未落实全额拨款的,每一个街道扣1 │成场地为准 │ │
│ │ │ │ │ │分,扣完为止 │ │ │
│ ├─────────────┼──┼───┼───┼────────────────┤ ├─────┤
│ │所有机构落实场地 │2分 │ │ │未按时落实场地的,每一个街道扣1 │ │ │
│ │ │ │ │ │分,扣完为止 │ │ │
│ ├─────────────┼──┼───┼───┼────────────────┤ ├─────┤
│ │所有机构建立制度开展工作 │2分 │ │ │未按时落实的,每一个街道扣1分, │ │ │
│ │ │ │ │ │扣完为止 │ │ │
│ ├─────────────┼──┼───┼───┼────────────────┤ ├─────┤
│ │在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并落实经│4分 │ │ │80%以上的社区落实得满分,否则不│ │ │
│ │费 │ │ │ │得分 │ │ │
├────┼─────────────┼──┼───┼───┼────────────────┼────────┼─────┤
│五、 │8月底前落实公益性职业介绍 │3分 │ │ │市未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落实的每 │建立机构、落实编│ │
│强化公 │机构人员编制和财政全额拨款│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以市、县编制部门│ │
│共就业 │ │ │ │ │ │的正式文件为准;│ │
│服务 │ │ │ │ │ │落实经费以财政部│ │
│(18分) │ │ │ │ │ │门正式发文为准 │ │
│ ├─────────────┼──┼───┼───┼────────────────┼────────┼─────┤
│ │年底前所有县区建成劳动力市│2分 │ │ │未按时完成的,每一个县区扣1分, │联网以省查询到各│ │
│ │场所和信息网 │ │ │ │扣完为止 │市、县数据为准 │ │
│ ├─────────────┼──┼───┼───┼────────────────┤ ├─────┤
│ │市与省、与所辖50%的县区联│3分 │ │ │市未与省联网扣2分,县区联网未达 │ │ │
│ │网 │ │ │ │50%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在劳动力市场建立“一站式”│3分 │ │ │不建立的不得分 │以劳动保障部门上│ │
│ │扶贫平台 │ │ │ │ │报的职业介绍、再│ │
│ ├─────────────┼──┼───┼───┼────────────────┤就业培训报表为准├─────┤
│ │对登记求职的城镇登记失业人│3分 │ │ │介绍人数达达登记人数70%的得2分 │ │ │
│ │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 │ │ │,否则每少于5%扣1分,扣完2分为 │ │ │
│ │费职业介绍、成功率40%以上│ │ │ │止;成功率占1分,低于40%的不得 │ │ │
│ │ │ │ │ │分 │ │ │
│ ├─────────────┼──┼───┼───┼────────────────┤ ├─────┤
│ │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4分 │ │ │培训人数占达到应培训人数60%的得│ │ │
│ │提供再就业培训、再就业率 │ │ │ │2分,否则每少于5%扣1分,扣完2分│ │ │
│ │60%以上 │ │ │ │为止。再就业率占2分,低于60%的 │ │ │
│ │ │ │ │ │不得分 │ │ │
├────┼─────────────┼──┼───┼───┼────────────────┼────────┼─────┤
│六、 │市和各县区均把再就业资金列│3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区未列入预算不得分│预算数以政府或财│ │
│落实再就│入财政预算 │ │ │ │ │政部门正式文件为│ │
│业资金 │ │ │ │ │ │准;落实资金以财│ │
│(15分) ├─────────────┼──┼───┼───┼────────────────┤政专户到帐资金为├─────┤
│ │足额落实各项再就业补贴资金│6分 │ │ │市未足额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足额 │准 │ │
│ │ │ │ │ │落实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 │8月底前市和各县区均建立小 │2分 │ │ │市未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落实的每 │ │ │
│ │额贷款担保基金 │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 │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 │2分 │ │ │市未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落实的每 │ │ │
│ │ │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 │安排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经费 │2分 │ │ │市未落实的扣2分,县区未落实的每 │ │ │
│ │ │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
├────┼─────────────┼──┼───┼───┼────────────────┼────────┼─────┤
│七、 │市、县均建立公益性岗位空岗│2分 │ │ │市未建立的扣2分,县区未建立的每 │以市、县有关部门│ │
│帮助困 │申报制度 │ │ │ │个扣1分,扣完为止 │文件为准 │ │
│难群体 ├─────────────┼──┼───┼───┼────────────────┼────────┼─────┤
│就业 │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2分 │ │ │市或县区未落实的各扣1分,扣完为 │查核安置名单 │ │
│(8分) │人员措施 │ │ │ │止 │ │ │
│ ├─────────────┼──┼───┼───┼────────────────┼────────┼─────┤
│ │摸清就业困难人虽底数,实行│2分 │ │ │市或县区未实行的每个扣1分,扣完 │查核有关工作人员│ │
│ │“一对一”跟踪服务 │ │ │ │为止 │帮扶名单 │ │
│ ├─────────────┼──┼───┼───┼────────────────┼────────┼─────┤
│ │完成“4050”人员再就业计划│2分 │ │ │未完成计划数的不得分 │查核“4050”人员│ │
│ │数 │ │ │ │ │再就业台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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