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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重阳节期间群众登高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
 重阳节期间群众登高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穗府办[2003]4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单位:
  2003年10月4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且正值国庆节放假期间,估计届时参加登高活动的群众很多。为避免发生群死群伤、重大治安案件和交通、山林火灾等事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重阳节期间群众登高活动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广州市重阳节群众登高活动安全工作指挥部。
  (一)总 指 挥:陈耀光(市政府)
     副总指挥:肖志锋(市府办公厅)
          林培坤(市公安局)
          李廷贵(市建委)
          卢彦德(市卫生局)
          郭英华(市市政园林局)
          孙金龙(市林业局)
          叶友才(广州警备区)
          王国如(白云山管理局)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保卫组、消防组、医疗组。
  1.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主 任:肖志锋(兼)
   副主任:邓庆彪(市府办公厅)
       吕卫东(市建委)
       李若梅(市市政园林局)
       杨德林(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
       黄向东(市林业局)
       张云珠(市工商局)
       孙卫农(白云山管理局)
  2.保卫组:负责各登高点治安和交通秩序的指挥工作。
   组 长:杨光(市公安局)
   副组长:林民(广州警备区)
  3.消防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组 长:丁潘明(市公安消防局)
   副组长:张建龙(广州警备区)
   叶葵兴(市市政园林局)
  4.医疗组: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
   组 长:卢彦德(兼)
  (三)指挥部办公地点:
  1.2003年10月3日(农历九月初八)14时前,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袁会,电话:83123366,手机:13802777123,传真:83320766)。
  2.2003年10月3日(农历九月初八)14时至4日(农历九月初九)14时,指挥部办公室设于白云山鸣春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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