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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失效]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现有农机装备的更新改造步伐,提高现有农机装备的完好率和管理水平,提高使用效益。
  四、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
  各级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年来,各级农机管理推广机构在先进农机装备和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提高广大农民素质,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存在农机推广和服务机构管理体制不顺,保障措施不到位,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为了稳定基层农业(农机)推广机构,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对基层农业技术(农机)管理推广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政策和措施是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省政府2002年第200号令)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处理好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切实加强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稳定和加强公益性、放开经营性的思路,加快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改革。要依法稳定和加强公益性农机管理推广服务机构和技术骨干队伍,增加对公益性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的经费投入,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挤占和平调乡镇农机管理推广服务机构的资产。要积极研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新型农机推广服务体系,采取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综合性服务与专业性服务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起以农机推广服务事业单位为主体,农机服务组织、专业协会等为补充的,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新型农机推广服务体系。要有重点地扶持一批乡镇农机站加强建设,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拓展服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能力。大力发展农机专业户及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将重点扶持发展100个农机专业服务组织、1000个先进农机(农业)大户,提高农机的社会化服务能力。
  五、广辟渠道,进一步创新农机化投入机制
  实现农业机械化,关键是进一步多渠道增加对发展农机化的资金投入。要逐步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导向,农民(联户)投入为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和信贷投入为补充的投融资机制,加快农机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各级地方政府都要设立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基金。市政府已设立农机化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机的推广、培训、监理和安全生产,各郊县政府也要设立相应的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对农机化发展的投入,在农业三项工程等支农专项资金中,要切块安排用于农机化的发展,对各级所属农机化事业单位的事业费要予以保证。要继续实行对大中型新式农机具进行推广和更新补贴的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农机化资金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农机市场投入机制,鼓励各类企业、事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经营农业机械。要积极开展大中型农机具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农民发展大、中型及新型适用农机具,努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机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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