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墙材革新工作的意义,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快推进我市墙材革新工作。
(一)加大在生产源头上“禁实”的工作力度。各级政府,特别是潮阳区和潮南区政府要尽快把“禁实”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下决心做好实心粘土砖厂的关停和转产工作。各级规划国土、环保、农业、经贸、执法、工商等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确保全市从生产源头上有效“禁实”。
(二)加大在流通渠道上“禁实”的工作力度。工商、执法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管理,禁止实心粘土砖的流通和经营。工商部门对市区的建材门店要认真进行清理,禁止经营实心粘土砖,对建筑工程特殊部位需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可考虑建立特许经营制度,以满足特殊需求;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禁止市区内实心粘土砖的运输,对无证经营的实心粘土砖销售点要坚决取缔,确保从流通渠道上有效“禁实”。
(三)加大在使用环节上“禁实”的工作力度。建设部门要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监督检查和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工作。一要严格按规定征收和返退新型墙材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淘汰实心粘土砖、发展新型墙材的经济杠杆作用;二要组织调查研究和技术攻关,切实解决新型墙材推广应用中的技术问题,消除人们对使用新型墙材的后顾之忧;三要督促建筑设计单位积极贯彻执行墙材革新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时严格按规定采用新型墙材,充分发挥新型墙材轻质、隔音、隔热等性能优势,提高应用效益;四要落实质监、安监和墙改部门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建筑工地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在使用环节上“疏”“堵”并重,实现墙材革新工作的最终目的。
(四)加大政策扶持和法规保障力度。计划、财政、税务、经贸、建设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关推动新型墙材企业健康发展、社会积极应用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轻质高强、节能高效、环保利废的新型墙材的推广使用。为适应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要求和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的需要,由市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对《
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进行具体研究,拟出修改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五)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深入宣传墙材革新工作的重大意义,纠正人们的片面或错误认识,清除错误的传统观念,使墙材革新工作从行政行为逐渐转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