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墙材革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3]1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墙材革新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墙材革新工作的意见
(汕头市建设局 二00三年十月十七日)
根据2003年10月8日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为加快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发、应用与推广步伐,有效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墙材革新“十五”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保护耕地和适应市场需求为目的,以关闭砖窑和发展主导产品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采取系统工程的方法,全面、稳妥地推进我市墙材革新工作。
二、目标任务
我市墙材革新工作的目标是:至2004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禁实”任务,形成以轻质、节能、利废、环保型墙材为主导产品的新型墙材市场,努力提高新型墙材应用水平,争取提前达到国家《墙材革新“十五”发展规划》的发展要求,加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具体任务是:潮阳区、潮南区要在2004年底前关闭所有实心粘土砖窑,基本实现“禁实”目标;澄海区、南澳县要在2004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建筑工程使用实心粘土砖;汕头市区中心城区要在建筑工程已经“禁实”的基础上,加强对二次装修工程和实心粘土砖流通环节的管理,在2004年6月底前淘汰实心粘土砖。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汕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奕锋担任,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国荣和市建设局局长郑家汉担任。成员由计划、规划国土、农业、财政、税务、经贸、工商、环保、建设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副局长郑清泉任主任。各区县须建立健全墙材革新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为墙材革新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政府须于2003年11月20日前将机构建立情况和墙材革新工作计划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