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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量、拥有量有较大幅度提高。试点区域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专利申请量与GDP的比率等指标应高于同类区域。在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企业专利申请量所占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显著增强。试点区域内的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配备知识产权工作者。在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贸易、成果转化、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较好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五)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较大改善。企事业单位领导、科学家、工程师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和力度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得到制止和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良好的区域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有力地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三、试点内容
  (一)加强机构与制度建设。试点区域政府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工作设施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网络;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区域科技、经济工作目标管理之中;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二)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在科技计划的制定、项目申报、评审、项目评估审查、计划项目下达、合同签订、中间检查和组织验收等各阶段,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质量和科研目标的准确性。科技计划优先扶持本地区技术含量高、确有市场前景的发明专利的实施,促进其产业化。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成果管理体系,把是否取得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成果评价的重要标准,提升科技成果的法律内涵和市场外延。
  (三)建立扶植与奖励机制。大力扶植专利的申请,建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认真落实奖酬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成果完成人、职务专利权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订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鼓励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得到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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