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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打假办、烟草专卖局、公安厅关于广东省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给国家、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损害了我省的形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卷烟打假工作的特殊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懈怠思想和厌战情绪,常抓不懈。各级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把卷烟打假工作作为打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参照省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卷烟打假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重点突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烟草、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公安机关要及时开展侦查工作,收集犯罪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各级公安、司法部门要根据卷烟制假售假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研究事实认定、证据确认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从快、从严惩处,以震慑犯罪分子。广州、潮阳、潮南、普宁等地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在逃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力度,力争在专项行动期间将其缉拿归案。各级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活动及在卷烟打假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发生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广电集团要密切注意大容量三相电的报装情况,并及时向省公安部门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力量,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制造声势”的要求,加强对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宣传报导工作,重点宣传我省对卷烟打假工作高度重视、常打不懈、依法严惩的坚定决心、积极行动和显著成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在广大群众中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要做好重点地区村、镇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打假责任制,促进卷烟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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