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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负担的意见》的决定

  (六)禁止占用节假日给学生补课。
  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开展与课程教学相关的教学活动,不得给学生集体上课。对少数学习确困难的学生允许补课,但不得收费。注4(注4:此项原文为:禁止学校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开展与课程教学相关的教学活动,不得给学生集体上课。对少数学习确困难的学生允许补课,但不得收费。)
  严禁学校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学校不得出租场地和教室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文化课补习班。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
  (七)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
  学校应合理控制和调节校内学科竞赛的次数和频率,每次参加竞赛的学生不宜过多。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外,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单位、团体组织的学科竞赛。
  (八)禁止举办各种形式的“奥校班”、“提高班”、“超常班”。
  各区、学校及其它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开办学科奥林匹克学校(班)或“提高班”、“超常班”,凡己开办的,应立即撤销,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各小学、初中不得设重点班、快慢班。需开设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不得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加收费用。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社会培训机构利用节假日或双休日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艺术、科普等非文化课培训班,必须报登记机关审批。注5(注5:此项原文为:各小学、初中不得设重点班、快慢班,需开设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班的,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培训机构利用节假日或双休日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艺术、科普等非文化课培训班,必须报登记机关审批。)
  二、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检查监督,建立责任制。
  市成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处室领导和各区教育局长组成。各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落实归口管理部门。注6(注6:此项原文为:市成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处室领导和各区教育局长组成。)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落实“减负”工作,把其列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每学年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进行“减负”工作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要象抓治乱收费那样抓好“减负”工作。今后,对违反规定加重学生负担的违纪事件,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绝不姑息。把“减负”规定列入等级督导评估的相关指标。对违反本《意见》的单位及学校,在等级评估、办学效益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取消参评先进单位和文明学校的资格,并予通报批评和限期改正,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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