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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建立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种植业与畜牧业主辅换位统计信息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一)反映各地畜牧业存量状况,为优化养殖结构,确定发展优势品种提供依据。
  (二)反映各地畜牧业产品产量情况,为企业、农户生产和销售提供依据。
  (三)反映绿色食品养殖业和特种养殖业情况,指导农户扩大生产。
  (四)反映畜牧业发展相关资源、条件及其利用情况,为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五)反映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状况,为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和投资提供依据。
  (六)反映全国及各省市畜牧业发展情况,为不同区域的横向比较,发挥我省比较优势提供依据。
  (七)反映畜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为更好地引导企业和农户生产活动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标准规范、按需设置,整体协调、互补共享的原则设立指标体系。主要反映22个方面的内容:
  (一)畜禽存栏情况;
  (二)畜禽出栏情况;
  (三)畜产品产量情况;
  (四)特色养殖业情况;
  (五)绿色食品养殖业情况;
  (六)与畜牧业有关的粮食、饲料情况;
  (七)草原面积及产量情况;
  (八)畜产品产业化情况;
  (九)牧业产值、增加值及其比重等价值量指标;
  (十)畜牧业发展典型资料;
  (十一)畜牧业发展相关政策;
  (十二)畜牧业发展规划;
  (十三)粮食及饲料种植典型资料;
  (十四)畜牧业收入变化情况资料;
  (十五)畜产品价格变化情况;
  (十六)畜牧业发展情况报告;
  (十七)专题性调查报告;
  (十八)全国及各省有关畜牧业生产情况资料;
  (十九)世界畜产品生产情况资料;
  (二十)科研新成果、专题研讨情况;
  (二十一)各地有关牧业最新动态情况;
  (二十二)根据企业、团体等需要提供或发布相关资料。
  三、信息发布遵循把握准确性,提高科学性,增强时效性,树立权威性,加强协作性的原则,分步进行。
  (一)信息发布周期。
  1.月度信息。由奶牛、肉牛、肉羊、生猪、家禽存栏出栏情况,牛奶、牛肉、羊肉、禽肉、禽蛋等产量情况组成。月后7日前发布。
  2.季度信息。由畜禽存栏情况、畜禽出栏情况、主要畜产品生产及价格情况组成。季后7日前发布。
  3.半年信息。由畜牧业生产情况、特色养殖业生产情况、绿色食品养殖业生产情况、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情况等组成。报告期后10日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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