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立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开发就业岗位,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重点抓好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社区服务与市场结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中介服务业。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法规,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提高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与管理咨询、科技咨询、法律咨询等咨询服务业,积极发展证券、金融、期货、保险、人力资源、公证、仲裁、房地产开发交易等市场中介组织,大力推广代理、代办、经纪、拍卖等商品市场中介服务方式,为企业经营管理、居民消费决策和社会信息沟通提供有效服务。
  ——教育服务业。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推进非义务教育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和技术培训,培养中高级技工等实用型技能人才。积极推进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开放高校后勤服务市场,面向社会组建服务集团,重点建设学生公寓、餐厅、大学生服务中心等后勤设施。调整优化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争取把云南建成面向东南亚的教育培训基地。
  三、加快云南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培育壮大服务业龙头企业,努力扩大服务业总量。必须坚持“引外龙、扶强龙、兴小龙、育新龙”的方针,多途径、多形式发展和壮大服务业,做到突破所有制限制,实行多种经济成份相结合;突破隶属关系,实行农工商贸相结合;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县内外、省内外、国内外企业相结合,真正做到谁有能力谁牵头,谁是龙头扶持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资金和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制和独资等形式,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外向型龙头企业。加快国有、集体性质龙头企业的改革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对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餐饮、公用事业、农业服务等行业的改组改造,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工商企业参与服务业开发,发展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以及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含量,促进结构的优化。引导粮食、供销、商贸等部门的涉农企业充分发挥其加工、仓储、保鲜、运销的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农村服务业龙头企业。要特别重视发展民营龙头企业,积极支持个体、私营、农户等以自办、联办、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企业和实体,逐步建立以大型企业为支撑,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龙头企业群体,全面提高服务业龙头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努力壮大服务业总量和规模。
  (二)深化服务业领域的改革,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加快服务业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国有大中型服务业企业改革,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在2004年内必须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200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积极引导服务业企业通过兼并、联合、上市、重组等方式,组建物流集团、公路运输集团、出版集团、文化集团、会展集团、物管集团、餐饮集团等一批新兴服务业集团,形成一批拥有著名服务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服务业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服务业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