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用电、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2003]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目前我市缺电、缺水形势非常严峻,高温晴热天气还将持续,对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电和水是民生之要,保证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用水,事关社会稳定和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为目标,把努力缓解用电用水紧张矛盾作为当前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电、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实施“保、调、限、停”等措施,大力倡导节约用电、用水,确保有限的电、水资源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率,努力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此,在近期已出台各项节电、节水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用电方面
(一)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除特殊情况外,城市居民生活用电如确实需要拉闸停电,每次连续停电时间不超过4小时,晚上6时后不停电。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不整天拉闸停电,晚上6时至11时要保证用电。
(二)限制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用电。在市区排出一批耗电大户实行临时停产,对其他工业企业进一步核减用电指标,改“停二开五”为“停三开四”。对专线用户在原来限量25%的基础上,再限量10%。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空调负荷按减少三分之一以上控制,其他宾馆、酒店、餐饮、商场、超市、美容、娱乐等商业空调负荷按减少一半以上控制。力争每天挤出1亿千瓦时的电量保证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各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三)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市照明用电。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限电,空调负荷按减少三分之一以上控制。城区除少数几条主要道路外,其它道路的照明路灯实行停半控制。除照明外,霓虹灯、装饰灯、电子广告牌以及灯箱广告等一律关闭。公安部门要加强巡查,强化治安管理。
(四)确保电网调度与运行安全。在确保各类电厂完成发电量的同时,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要加强负荷管理系统运行和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制定各类事故预案,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同时要严格管理,努力做到停机不停线。
(五)倡导居民节约用电。引导广大居民节约用电、科学用电,提倡城市居民一户只开一台空调,倡议开展“少用一度电”、“把空调温度调高一度”等行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六)建立停电预告制度。各地要提前做好周密的用电、停电、让电计划,并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和广播、公告栏等途径,提前告知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群众,便于有序安排生产、生活。除特殊情况外,电力部门停电预告在一天以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