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专业建设和职教集团建设。结合宁波实际,做精长线专业,做优传统专业,做强特色专业,做大新兴专业,优先发展面向石化、造纸、钢铁、汽车、服装、医药、机电等行业的专业。在高职院校中建成30个重点专业,在中职学校中建成30个现代化专业,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十大职教集团和十大职教实习实训基地。
二、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快专业改造步伐
加快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步伐,盘活职业教育存量资源,探索职业教育园区化发展路子,启动新一轮学校建设工程,加快县(市)、区综合性职业学校建设和乡镇职学校资源整合。到2007年,全市40余所独立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人以上。
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根据科技进步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改造专业结构,积极扶持特色专业,增强专业适应性。不断提高职业教育装备水平,对投入大、与产业紧密联系、社会急需的专业在经费上给予一定扶持。到2007年,全市要有30个现代化专业的专用设备达到或接近现实生产的技术水平,省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训设备固定资产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新开设专业的设备、师资等必须在一年内达到专业教学所基本要求的水平。对市级现代化专业连续三年给予每年20万元的补助,县(市)、区实行资金配套。积极鼓励本市学生就读经济发展急需的涉农和与先进制造业密切相关的机械加工技术等紧缺专业,并设立奖学金,所需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三、深化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能力
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继续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落实我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各项扶持政策。企业和个人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按规定抵扣。建立企业助教绿叶奖评审制度,建立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的专项奖励资金。支持企业在职业院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鼓励企业参与学校的基本建设和后勤社会化改革。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并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对社会力量举办、全日制在校生600人以上、举办紧缺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按每个紧缺专业毕业生不低于公办职业学校生均经费1/2的标准对学校进行奖励;对社会力量举办、全日制在校生1000人以上、专业设施设备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按不低于公办职业学校生均经费1/4的标准对学校进行补助,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