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3]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科教强市“一号工程”和产业立市发展战略,现就加快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明确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劳动者技能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劳动就业的促进和改善,关系到城市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职业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市职业教育的规模、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已成当务之急。
  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坚持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密切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大批中高级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基本满足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大港口、发展大产业、构筑大都市、繁荣大文化的需求,实现职业教育的现代化。
  今后五年,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人数稳定在3万人以上,在校生人数保持在9万人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段招生数的比例不低于50%。全市建成12所达到国家级重点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各县(市)、区均建成1所达到国家级重点标准的综合性职业学校。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甬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年招生数达到2万人以上,在校生达到6万人以上。大力培养具有较强操作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探索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建成3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全市各行各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年参加职业培训的人数达到劳动力总数的40%以上,新增劳动力中接受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人数达到70%以上,回乡普通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全市产业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比例达到12%以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