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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5.社区卫生管理及绿化带保洁管理
  责任单位:江东区、江北区、北仑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
  6.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卫生管理
  责任单位:鄞州区、江北区、北仑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爱卫办
  7.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镇海区政府
  配合单位: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政府,市贸易局、市工商局
  8.集贸市场管理
  责任单位:镇海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
  9.乡镇改街道后卫生管理
  责任单位:鄞州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贸易局、市环保局
  10.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集中管理
  责任单位:北仑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供销合作社、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30日前,各责任(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及试点工作方案,报市创卫领导小组。
  (二)实施阶段:8月30日至9月底,根据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市创卫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并邀请市人大、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督促专项整治及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阶段:10月底前,各责任部门要将整治及试点情况报市创卫办。市创卫办根据各地、各部门试点情况,拟定召开不同类型的工作经验现场推广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试点及专项整治工作,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创卫成败的关键所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及试点工作的领导,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各责任(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及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及试点工作将作为市创卫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根据市创卫领导小组制定的《创卫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创卫的宣传动员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市创卫办已建立全市创卫举报电话网络,并公布于众,自觉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地要切实按照创卫的工作目标,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试点;一手抓机制、一手抓管理,确保整治与试点同时并进。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力争在一定时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市创卫办将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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