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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沙县撤销凤岗镇、虬江乡和琅口镇设立凤岗、虬江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沙县撤销凤岗镇、虬江乡和
 琅口镇设立凤岗、虬江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闽政文[2003]258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将沙县凤岗镇虬江乡和琅口镇撤并整合为凤岗和虬江两个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明政文[2003]99号)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沙县撤销凤岗镇、虬江乡和琅口镇,设立凤岗街道办事处、虬江街道办事处。
  二、凤岗街道办事处辖原凤岗镇的城西、府西、春晖、东门、城北、莲花、石桥7个居委会和大洲、西门、西山、北门、东山、庙门、西霞、村头、根坑、漈硋、漈口、古县12个村委会,以及原虬江乡的西郊、三姑、际岩、垄东、井后、水美、龙坑、灵元8个村委会。凤岗街道办事处驻城西南路原凤岗镇政府驻地。
  三、虬江街道办事处辖原凤岗镇的城南居委会、水南村委会和原虬江乡的金泉、墩头、洋坊、长红、官南5个村委会,以及原琅口镇的茅坪、麦元、曹元、镇头、茶丰峡、田坑、田口、肖墩、山峰、安坪、后底、琅口、柱源13个村委会。虬江街道办事处驻洋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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