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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三、逐步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形式
  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社区进行管理和服务,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社区建设比较规范的市、县都要采用这种形式。目前,社区组织不够健全的地区,在—定时期内可以采取过渡性的管理服务形式。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设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为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企业中原有的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可以并入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待社区建设条件具备时,再将机构、人员和设施一并移交当地政府,统一纳入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可以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随着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逐步移交和当地社区建设的发展,以上两种管理服务形式都要逐步过渡到由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
  中央直属企业和省属企业的退休人员,原则上纳入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管理,原行业统筹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后,其养老保险关系管理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仍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四、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在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进程中,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省属、市属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省直、市直各有关党(工)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的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转至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其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分离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被原单位返聘的,组织关系继续留在原单位;受聘于其他单位或外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要根据转入党员人数及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保证每一个社区都有一个党支部(总支、党委)。要适应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的特点,组织退休人员中的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于转到街道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党组织应保证他们按原来的职务级别阅读文件,参加相关的会议和活动,确保他们的政治待遇不受影响。
  要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宣传讲解推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消除企业和退休人员的顾虑,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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