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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的通知

  3、报刊调整期间,原主管部门、接收单位和报刊社都必须加强对报刊政治导向的管理,保证被停办、分离、划转、合并的报刊,在调整中不出现导向和重大出版质量等问题。报刊社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直接责任。
  4、要保证被分离、划转的报刊业务正常运转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停办和合并的报刊,其出版、发行和广告合同等业务可延续到2003年底终止。
  五、加强领导,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这次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把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领导到位,工作到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确定的治理方案,结合所属报刊的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出具体治理方案,经省领导小组批准后抓紧实施,确保这次治理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2、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这次治理工作政策性强,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纪检监察、宣传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组织、财政、农业、审计、税务、工商、教育、邮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落实,不得推诿、扯皮。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的,要协调一致,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负责研究制定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具体办法。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负责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意见。省财政厅会同省农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乡镇、农村中小学校等基层单位公费订阅报刊的最高限额。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研究制定停办、分离、划转、合并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办法。省财政厅、省属企业国资办负责研究制定停办、分离、划转、合并报刊的资产划转、债权债务的管理办法。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审计厅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这次治理工作中相关违纪处分办法。省直各部门要在8月底前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以便及时指导治理工作。
  3、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这次治理工作涉及到部门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在调整中出现各种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要坚决又要稳妥,要掌握政策界限,注意方式方法,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好报刊停办、分离、划转、合并过程中人员安置、资产划转、债权债务等实际问题。要及时掌握报刊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遇到的各种困难,认真研究,尽快解决,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协调,妥善处理。
  4、严肃纪律,严格督查。涉及治理范围的所有报刊社及主管主办单位,都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对文件明确规定和禁止的事项,要严格照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搞摊派或变相摊派,以及借治理之机转移或变相转移国有资产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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