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
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的通知
(皖办发[2003]17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大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2003]19号)精神和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报刊治理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报刊业有了较快发展,在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散滥现象和利用职权发行,加重基层和群众负担的问题。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为减轻村级负担,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了村级组织订阅报刊的限额标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部门报刊摊派发行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基层反映强烈,群众意见很大。开展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工作,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广大人民群众意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结构、提高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明确目标和范围,突出工作重点
1、治理工作目标:集中精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现象,进—步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
2、治理工作范围:各级党的机关和政府部门、直属机构等主管主办的报刊;省级和省级以下有关行业组织主管主办的报刊;违规发行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的各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