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奖惩制度,对2003年度扶贫资金投向有偏差、项目实施进度慢、工程质量差、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县(市、区),2004年度将酌情扣减指标,用于奖励2003年度扶贫工作突出的县(市、区)。
(四)各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2002]52号)和《2003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桂政办发[2003]8号),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计划的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各类扶贫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
附件:2003年广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总表
附件: 2003年广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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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项目 │安排资│中央扶贫资金 │区财政 │ 备注 │
│ │金合计├───┬───┤扶贫资金│ │
│ │ │财政扶│以工代│ │ │
│ │ │贫资金│赈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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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69200 │32200 │24000 │13000 │2003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我区中央扶贫资金计划 │
│ │ │ │ │ │共56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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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47780 │17483 │19620 │10677 │除区财政扶贫资金中的80万元(50万元用于八步区寄宿制瑶 │
│ │ │ │ │ │族班、30万元用于邕宁县无电村项目建设)外,其余财政扶贫 │
│ │ │ │ │ │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各90%以上(以县为核算单位)用于全区 │
│ │ │ │ │ │(不含东、巴、凤三县)贫困村以通村委会等外路升级改造、沼│
│ │ │ │ │ │气池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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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巴、凤三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6000 │3000 │3000 │ │用于东、巴、凤三县通村委会四级砂石路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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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扶贫 │4265 │3642 │ │623 │其中265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新型肥料“通丰植物营养 │
│ │ │ │ │ │液”及增效施肥技术示范推广,1000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用│
│ │ │ │ │ │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其余3000万元用于科技扶贫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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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历年异地安置巩固完善 │5675 │5175 │ │500 │主要用于已移交当地管理的历年异地安置场点困难农户种苗 │
│ │ │ │ │ │补助和路、水、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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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扶持少数民族专项资金 │2900 │2900 │ │ │用于少数民族聚居村村委会道路建设和无耕地少数民族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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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援项目配套 │1000 │ │300 │700 │用于日本无偿援助“广西天湖贫困地区扶贫计划”项目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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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少数民族自治县县庆 │700 │ │700 │ │补助富川、罗城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县庆(每县350万元),主 │
│ │ │ │ │ │要用于通贫困村村委会等外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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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澳援项目配套 │200 │ │ │200 │用于澳大利亚援助广西喀斯特环境恢复项目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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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贫困地区干部培训 │300 │ │ │300 │用于培训全区扶贫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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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 │380 │ │380 │ │用于全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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