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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我区财政扶贫资金计划分配方案的通知

  (三)实行奖惩制度,对2003年度扶贫资金投向有偏差、项目实施进度慢、工程质量差、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县(市、区),2004年度将酌情扣减指标,用于奖励2003年度扶贫工作突出的县(市、区)。
  (四)各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2002]52号)和《2003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桂政办发[2003]8号),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计划的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各类扶贫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
  附件:2003年广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总表

附件:    2003年广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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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项目        │安排资│中央扶贫资金 │区财政 │        备注                  │
│                  │金合计├───┬───┤扶贫资金│                           │
│                  │   │财政扶│以工代│    │                           │
│                  │   │贫资金│赈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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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69200 │32200 │24000 │13000  │2003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我区中央扶贫资金计划 │
│                  │   │   │   │    │共56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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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47780 │17483 │19620 │10677  │除区财政扶贫资金中的80万元(50万元用于八步区寄宿制瑶  │
│                  │   │   │   │    │族班、30万元用于邕宁县无电村项目建设)外,其余财政扶贫 │
│                  │   │   │   │    │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各90%以上(以县为核算单位)用于全区 │
│                  │   │   │   │    │(不含东、巴、凤三县)贫困村以通村委会等外路升级改造、沼│
│                  │   │   │   │    │气池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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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巴、凤三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6000 │3000 │3000 │    │用于东、巴、凤三县通村委会四级砂石路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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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扶贫             │4265 │3642 │   │623   │其中265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新型肥料“通丰植物营养 │
│                  │   │   │   │    │液”及增效施肥技术示范推广,1000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用│
│                  │   │   │   │    │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其余3000万元用于科技扶贫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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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历年异地安置巩固完善       │5675 │5175 │   │500   │主要用于已移交当地管理的历年异地安置场点困难农户种苗 │
│                  │   │   │   │    │补助和路、水、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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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扶持少数民族专项资金       │2900 │2900 │   │    │用于少数民族聚居村村委会道路建设和无耕地少数民族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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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援项目配套           │1000 │   │300  │700   │用于日本无偿援助“广西天湖贫困地区扶贫计划”项目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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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少数民族自治县县庆        │700  │   │700  │    │补助富川、罗城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县庆(每县350万元),主 │
│                  │   │   │   │    │要用于通贫困村村委会等外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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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澳援项目配套           │200  │   │   │200   │用于澳大利亚援助广西喀斯特环境恢复项目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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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贫困地区干部培训         │300  │   │   │300   │用于培训全区扶贫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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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       │380  │   │380  │    │用于全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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