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农村文化活动内容和方式的创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六)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的培育和管理,积极引导群众的文化消费,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化农村文化体制改革,扩大农村文化机构职能,完善和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推动农村文化、宣传、广电、教育、科技、体育等资源共享机制的形成;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经营体制和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社会广泛参与的具有我区特点的社会主义农村小康社会文化。
三、主要任务
(一)设施建设
1.各市、县要制定本地区农村文化设施发展规划,在布局结构、建设时序、资金筹措等方面做出安排,要注意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
2.我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投资重点是:完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宣传文化站),搞好包括与村委会用房同步建设的村级文化室等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
(1)用5年的时间,新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30个。按照所在县的人口总数划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业务用房面积标准为:50万以下人口的县(市),最低面积标准为1000平方米;50万至100万人口的县(市),最低面积标准为1500平方米;10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最低面积标准为2000平方米。
(2)新建一批业务用房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宣传文化站),扩建一批业务用房面积不足400平方米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宣传文化站)。
(3)加紧维修、改造部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
3.结合基层政权建设,确保村委会用房建设中含有5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室(图书室)用房;加强文化中心户(示范户)、乡村中心校、村级完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4.在巩固300个村级图书室示范点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百村千书”工程的实施。
5.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立结构合理的文化信息网络体系,到2005年,首先建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工作站150个,2005—2007年再建100个。积极推进“边疆文化长廊”进入数字化建设阶段,用5年的时间,完成8个边境县(市、区)所辖104个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宣传文化站)的建设;实施我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建设我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数据库。
6.采取多种方式尽可能地对社会开放地处农村的机关、学校、部队、企业的内部文化设施,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
(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