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和中小水电市场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建设中小水电电源和配套电网两大体系,创新“电矿结合”和开拓电力市场两大经营机制,深化中小水电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企业经营体制三大改革,完善统筹规划、产业开发、资源整合、企业发展、科技创新、支持保护六大政策措施,把中小水电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四)发展战略目标。从2003年到2010年,全省中小水电确保投产300万千瓦,力争投产400万千瓦,在2002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到2020年突破1000万千瓦目标;形成县级110千伏为骨干的输配电网,基本形成地州市区域主网架结构,推进全省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通过努力,实现上述“保三争四”的发展目标,使地方中小水电经营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活力增强,市场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改善,电力供应基本保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解决农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五)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实现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开放促开发的原则。全面开放中小水电开发市场,扩大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本、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不断壮大规模,提高发展水平,培育以水电为主的电力支柱产业。
坚持统一规划、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按照“流域、梯级、综合、滚动开发”的要求,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大中小结合,多层开发,促进水能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
坚持市场取向、有序竞争的原则。打破行业垄断与地方保护,推进全省联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统一规划、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保证供电安全的可靠性。
坚持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改革中小水电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电积极性,多元化、多渠道筹资办电,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坚持农村水电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原则。按照基础性、公益性、生态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办电要求,把搞好“三农”服务摆在首位,既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又鼓励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提高经营效益。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中小水电开发与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搞好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的高度统一。
三、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