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建立健全专业队伍与农民科技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要积极开展面向县域经济的科研开发、师资培训、人才培训、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大胆探索科技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和途径。倡导科技人员参与农技推广,开展有偿服务,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以资金、技术入股。注重培育和保护农村科技大户,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18、发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规划建设好30个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各县(市)要依托关中星火产业带和以杨凌为中心的星火密集区,进一步扩展同杨凌示范区的科技协作,以项目合作和新技术扩散为主,推进农业科技一体化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杨凌农科教单位在县(市)兴办各种示范园(场)、科研基地、专家大院,引进培育推广农林牧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
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延伸产业链,强力推动果业、畜牧业、药业等特色产业的产业化,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9、认真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道德宣传教育经常化、大众化。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广泛开展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乡村环境整治,搞好传染病、地方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提倡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七、大力推进城镇化,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20、加快城镇建设,努力推进城镇化。继续抓好县城和重点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对城镇具有商业价值和经营价值的土地、设施、环境及其他各种资源要素实施资本化运作。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集中计划、建设等部门用于小城镇建设的各项资金,每年扶持建设10个小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