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好民主决策关。改制方案要明确提出改制方式、产权作价、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理意见,并要广泛征求意见,然后提交职代会、股东会表决通过,切实维护职工利益、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
(五)把好方案审批关。改制方案经企业股东会、职代会通过后,报经授权经营主体审定,最后报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并履行有关手续。
九、加强领导,分级负责,积极稳步推进
(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国有企业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改革。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各级干部和职工认识。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关键在解放思想和统一思想。要坚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深化改革实践中统一思想,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联系群众思想实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职工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企业是改革的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国企改革的直接责任者。要教育和引导干部敢于改革,善于改革,坚持多做少说,不搞争论,抓住机遇,务求突破。坚决克服得过且过、不思改革的消极思想,切实纠正“怕肥水外流”、“怕别人控股”、“怕丢权失位”的错误认识,着眼发展大局,认清市场经济规律,努力实现“双赢”。
(三)充实加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实施有力的组织领导。在省委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充实加强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领导、组织和协调。同时,在领导小组下面,设立办公室。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方针政策,省、市分级实施。按照本《意见》的统一规定,由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分级负责实施,部门分工协作,有效有序推进。
(四)总结改革经验,大力宣传推介。最近几年我省涌现出一批勇于探索、改革成功的典型企,取得显著成效。新闻舆论单位对这些典型经验要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干部群众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信心和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心。
(五)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稳定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因而,要特别重视改革中的稳定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审慎地制定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措施。领导干部要到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一线,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情绪,多做释疑解惑、凝聚人心,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帮助改制企业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对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必须及时掌握,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在稳定中推进国企改革,在国企改革中促进稳定。
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