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
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3]61号 2003年8月20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随着我省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国际贸易持续增长,使得有害生物(包括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植物危害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下同)从境外传入我省的机率越来越高,严重威胁着我省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事关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国土生态环境安全,也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外来有害生物的侵入,已对我省农业、林业和畜牧业造成了严重危害。1984年,美国白蛾从国外传入我省武功县后,疫情迅速扩大,蔓延到3市9县、54个乡镇,我省投入了巨大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防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近年来,我省先后从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中检疫截获严重危害动植物和人体健康的有害生物鸡新城疫、鸡白血病、菜豆象、桔小实蝇、松材线虫等,2001年还从日本航空器上截获了活鼠。随着境外有害生物入侵的危险性逐年增加,防范形势严峻,责任十分重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外来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提高防范意识,增强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认真贯彻有关检疫法律法规,把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努力减轻其对我省农林牧业生产及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
二、坚持预防为主,建立风险分析和预警快速反应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