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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农业部门牵头并负责协调,公安、工商、质监、经贸、财政、食品药品监督、环保、爱卫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及任务:一是由公安机关牵头,依法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立案,追查源头,依法严惩。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捣毁生产、分装、销售毒鼠强的“黑窝点”。及时查处利用毒鼠强投毒等各类违法案件。二是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组成检查组,对我省生产杀鼠剂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掌握杀鼠剂生产经营情况,从源头清除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同时,省经贸委、省农业厅要严把鼠药生产企业核准与产品登记关。三是由工商部门牵头,清查杀鼠剂经营市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单位和摊点,严查走街串巷不法商贩。四是由农业部门、爱卫会共同做好杀鼠剂经营资格的核准、定点及统一灭鼠工作。五是爱卫会负责涉及毒鼠强重大中毒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医疗救护。六是环保部门负责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等违禁鼠药的处理,所需经费由省环保局商省财政厅安排解决。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刑法》、《治安处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上述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和禁疏并举的原则。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
 三、分步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 专项整治工作分个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集中1周时间(8月15日至22日),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讲毒鼠强的社会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其危害,提高防范意识,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在城市各社区、农村集贸市场、人口聚集区、村组街道等场所,广泛张贴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对毒鼠强违法案件及时曝光,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毒鼠强,积极举报生产、销售毒鼠强等违法行为。三是对现有收缴存放的毒鼠强等违禁鼠药开展集中销毁活动,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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