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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11部门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 做好以确保质量、安全、卫生为中心的新时期“菜篮子”工作,在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同时,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对“菜篮子”工作给予大力扶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情况、新要求,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水平为中心,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十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菜篮子”工程的资金投入,加强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的扶持。省、市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是建设“菜篮子”产品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科研推广体系、质量安全信息发布体系以及绿色及无公害“菜篮子”产品基地和无公害“菜篮子”产品专销区、营销网点建设等。同时,对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引进推广、“菜篮子”产品精深加工、外向型出口创汇龙头企业或基地、从事“菜篮子”产销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优质“菜篮子”产品品牌的创立也要予以必要的资金扶持。县级财政资金重点扶持标准化生产基地、技术培训等。计划部门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以“菜篮子”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也要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菜篮子”经营项目建设倾斜。
 六、切实加强对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领导  
 新阶段“菜篮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新的“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要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和市场基础设施、生产基地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实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和“三绿工程”等,促进“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新阶段“菜篮子”工作,要把保证供给和保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作为市长和主产区(市、县)行政领导的责任目标,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菜篮子”工作中的问题,落实机构、人员,做到有规划、有项目、有经费、有效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抓好协调和监督。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者质量卫生安全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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