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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11部门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 (二)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力争用4-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一个符合我省省情、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与国际接轨的由省、地、县三级组成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全省“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满足“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的需要,到2007年基本实现对全省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监控。尽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全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和食品加工企业应当配置质量安全卫生检测设施和专业检测人员,建立相应的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保证生产和经营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状况合格。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积极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检验,出具客观、科学、准确的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各级“菜篮子”主管部门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对“菜篮子”产品的定期检验检测或抽检,及时发布检测结果。
 (三)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认证种类的重点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要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加大对无公害“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步伐,建立科学、严格的认证机制和监管措施。加强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认证标识的使用和管理,加快建立优质无公害“菜篮子”产品推介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引导超市、连锁商业企业等经营优质无公害“菜篮子”产品。
 (四)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执法体系建设。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卫生厅等部门要加快“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监管立法和部门规章制订步伐,加强“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方面的执法检查。把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列入执法范围,把查处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作为执法重点,严厉打击盗用认证产品标识、超越范围和逾期使用标识的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充实执法队伍,完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加强科研推广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农业、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推广技术优势,组织农业院校和科研单位,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重点,调整科研方向,加快“菜篮子”产品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的引进、选育、示范、推广步伐,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和简便、经济、快速的检验检测设备及方法。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生产综合配套技术和加工、储藏、保鲜、包装及运输技术开发研究与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和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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