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组织全市灭鼠行动
为了提高灭鼠效果,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各地要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统一组织开展灭鼠工作。从2004年开始,按照城乡结合、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投放、统一检查和“五不漏”(区县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田)的原则,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全市统一灭鼠行动。农村灭鼠工作由农业部门负责,城市灭鼠工作由爱卫办负责。
(五)把打击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监管工作纳入常年管理
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做到专项整治与灭鼠工作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打击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监管相结合,在搞好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打击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监管力度,把打击剧毒急性鼠药和高毒农药监管工作纳入常年管理,开展常年执法检查。要明确职能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执法经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切实解决专项整治活动所需经费
打击制售剧毒急性鼠药是一项常年性的、公益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各地必须纳入常年执法管理,但现在各地执法力度很薄弱,执法缺乏经费和必要的手段,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各级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分级解决整治活动和日常执法管理所需经费。收缴鼠药安全处置所需经费,由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专项解决,各区县(自治县、市)负责收缴鼠药的储存和运输费用,市里负责收缴鼠药的集中销毁处置费用。
(七)建立汇报和定期通报制度
各地要建立健全汇报和定期通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渝府发[2003]47号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各地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每月25日前分行业报告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并抄报市打击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办公室。涉及剧毒急性鼠药的重大突发事件建立随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投毒、中毒等重大安全事件,必须及时、稳妥处理,并查清毒源和有关原因、责任,迅速上报,不得隐报、漏报,违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刑事责任。
附件:重庆市打击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工作联合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系电话与联系人
附件: 重庆市打击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工作
联合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系电话与联系人
市农业局联系电话 89016155,联系人:袁德胜
市工商局联系电话 63841202,联系人:王锡成
市质监局联系电话 67512165,联系人:邓友援
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63759795,联系人:徐 鸿
市计委联系电话 89039048,联系人:王进华
市经委联系电话 63861813,联系人:许定亚
市教委联系电话 63863967,联系人:蒋运春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63898703,联系人:秦 怡
市卫生局联系电话 13608327133,联系人:周中荣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68715030,联系人:鲁浩明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63871093,联系人:罗 宁
市环保局联系电话 63625709,联系人:刘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