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
方案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03]4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八月五日
重庆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三绿工程” (即: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开展了多项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我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仍较混乱,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食品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1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一)指导思想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主线,针对我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狠抓源头,以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推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促进我市食品药品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总体工作目标
建立利完善我市食品药品的安全法规体系、产品标准体系、认证体系、监督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重点食品的监管,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感到基本满意。
2.2003年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阶段工作目标
(1)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主城9区的中心城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食品超市、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和违规使用限用农药、兽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品种安全质量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
(2)药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完善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机制;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基层药品监管,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严格推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制度,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促进我市医药经济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