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污染控制,削减排污总量
(一)严格控制大气污染。改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热电联产供热工程建设,完善供热管网和燃气管网,实施10吨/时以下小型燃煤设备改燃并网和10吨/时以上燃煤设备除尘、脱硫双重治理,消除主要道路两侧冒黑烟现象。加强煤炭市场管理,确保燃煤锅炉使用低硫优质煤,全市所有电厂开工建设脱硫工程,并在三年内完成。禁止未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鼓励生产和使用清洁燃料机动车,增建天然气加气站。控制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全部围挡,灰堆、煤堆、料堆全部采取封闭措施,从2004年1月起外环线内散料运输必须使用全密闭装置车辆。2004年空气质量二级良好天数达到80%。
(二)重视水环境保护。重点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2004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6%。加强医疗废水污染治理,医疗废水全部经过消毒处理,传染病医院、发热门诊医院安装余氯在线监测装置,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源。清理居民区扰民加工维修厂点,规范住宅装修作业,加强对餐饮、娱乐业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外环线以内机动车禁止鸣笛规定,加强夜间施工审批和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噪声污染扰民。
(四)治理工业污染源。加强流域、区域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污染扰民的工业企业实施调整或异地改造,加快治理铬渣、碱渣、电石渣污染。
六、推动循环经济,促进协调发展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凡不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工业企业,要逐步向规划工业区集中。以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为主体,积极发展环保静脉产业,推进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减轻环境压力。
(二)认真贯彻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各项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建设开发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确定预防或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决策源头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完善清洁生产法规,制定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依靠科技加强环保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生态“友好型”技术,走低能耗、少排污的清洁生产发展道路。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认证等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全过程控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