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加快危陋房屋改造。结合城市经济布局调整和抗击“非典”形势的要求,拆除中心城区没有基本卫生设施的危旧房屋,2003年拆除300万平方米以上,2004年拆除300万平方米,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六)改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加快地铁工程建设,启动地铁二、三号线拆迁。建设总长度145公里的城市快速路系统,继续实施拓宽打通卡口路工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平路、西站两座大型交通中心枢纽站,建设一批公交场站和停车场工程。
四、加强综合整治,规范环境秩序
(一)搞好公共环境卫生。抓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巩固防治“非典”成果,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公共卫生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水平。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主干道、迎宾线和重点地区实施水洗作业。清除城市道路两侧、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堆存的渣土、废弃物,清除河道垃圾和漂浮物。提高公厕清掏保洁水平,全面完成建成区和外环线内中心城区公共旱厕改造,制定和实施农村户厕改造三年规划。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到2004年底关闭生活垃圾临时卸地,清除外环线周边堆放的生活垃圾,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卫生环境。
(二)整治城市道路和集贸市场环境秩序。完成150条主干道路、18条放射线、15个重点地区和700多条次支道路综合整治,清除道路及两侧的违法建筑、乱摆乱卖、马路餐桌和占路作业。强化城市各类停车场管理,治理整顿车辆停放秩序。2003年完成市内六区各类集贸市场的规范治理,加强市场日常管理,落实环境卫生保洁责任。
(三)综合整治城郊结合部和交通道路两侧环境。加强对城郊结合部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拆除各类违法建筑、违章棚亭,清理非法经营摊点和废品收购点,建设完善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对拆除违法建筑后的空地实施绿化和硬铺装,进一步改善城郊结合部地区的环境面貌。整顿高速公路两侧、中心城区各区县政府所在地重点公路两侧和天津港地区的环境秩序。2004年完成外环线内34公里铁路客运线两侧环境秩序综合治理任务。
(四)综合整治城市道路整体环境。近两年和今后新建、改造的道路都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封堵私开门脸、整修两侧建筑、规范街景立面、搞好沿路绿化、实施线缆入地。在2003年完成47条道路综合治理的基础上,2004年再实施一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规范和发展户外广告,整顿商业牌匾和各类标牌,加强城市夜景灯光建设,2004年底建成一批高水平的景点、道路和桥梁夜景灯光工程。
(五)实施居民小区“黄土不见天”工程。整修成片旧居民楼区,拆除违法建筑和违章棚亭,规范整理架空明线,完善小区路灯和楼间甬路,小区空地实施绿化和硬铺装,修建小区围档,整修后的旧居民楼区全部实施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