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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全市“六小”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
 《全市“六小”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拟定的《全市“六小”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全市“六小”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 2003年7月)

  为切实做好我市小饮食店、小卤菜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馆、小公共浴室和小歌舞厅(简称六小行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工作,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规定,在城区和城郊结合部范围内开展“六小”行业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六小”行业的综合整治活动,改善“六小”行业无证照经营数量多、硬件卫生设施不到位、自身卫生管理差、环境卫生状况不良的现状,提升我市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水平,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创造卫生的人居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创卫办关于<2003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66号)的要求,取缔一批无证照非法经营户;整改一批未达标的“六小”单位;创建一批“六小”行业示范片区。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使“六小”行业基本做到持证经营,卫生设施到位,消毒措施落实,整体卫生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三、整治范围
  在十一个城郊区范围内,以主城区为核心,主次干道、旅游景点、窗口地区、繁华地段、人流量较大的街巷、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全面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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