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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南京市加快发展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七)加强中医药重点临床专科(病)建设。重点临床专科(病)应与科研及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形成合力和技术优势。发挥中医药在肛肠、骨伤、针灸、妇科、儿科、中风、肺外结核等领域里的特色和优势,力争有3个左右的中医药重点临床专科(病)在全国或全省中医药领域居领先地位。
  (八)切实做好中医药继承发展创新工作,在总结第一、二批师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第三批师承工作的管理、考核工作。既要认真总结继承历代医家长期医疗实践的丰富经验,加以应用而不致失传,又要勇于创新,做到与时俱进,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不断吸取现代科学技术的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促进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九)大力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学科优势,抓住临床重大及难治性疾病防治的关键,加强中西医结合的基础及临床系统研究。鼓励西医工作者特别是高年资的西医师通过跟师临床实践、在职研究生培养、攻读双学位等方式学习和研究中医药学。加强中西医结合基地建设,大力开展中西医结合诊治单病种的研究,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
  (十)扩大中医药在国内、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发挥政府、民间、双边及多边交流的主导作用,提高我市中医药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的质量、水平和层次,鼓励中医药单位依法到境外开展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活动,要充分利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利条件,推动我市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同时积极地响应“开发西部”的号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强与西部地区的合作、交流,把我市有特色中医药方法送到西部,也积极引进有特色的民族医药项目,为发展我市的中医药事业服务。
  四、加快人才培养,建立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十一)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要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为目标,针对不同学历层次、不同知识结构因地制宜地开展。利用南京高校密集的优势,结合现有的“135”、“333”、“213”等人才工程,从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中青年业务骨干在职进行学历(学位)学习、外出研修,培养造就一批能带动学科建设的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继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做好中医住院医师和中医药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做好南京市第三批继承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日常管理和结业考核工作,加快临床型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利用中医药学术团体的优势,开展对社区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社区及乡村医生运用中医药防治常见、多发病的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初保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五、加强基层中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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