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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7月6日 实施日期:2009年7月6日)宣布失效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农业局、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通知
 (京商发[2003]51号)


各区县商委(经贸委)、工商局、农业局、卫生局:
  肉品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来,本市的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了《北京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建大撤小、建现代化屠宰厂关闭不符合规划、屠宰工艺落后的小屠宰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特别是2002年本市实施肉菜放心工程、实行市场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场厂挂钩”以来,肉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瘦肉精、注水肉和私屠滥宰现象仍时有发现,二是有些区县屠宰规划贯彻落实进度缓慢,三是定点屠宰企业在肉品检疫、检验等环节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肉品市场准入各个环节也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为维护消费者的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商运发〔2003〕275号)精神,为加强对屠宰行业的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肉类生产加工体系现代化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定点屠宰规划,提升本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肉类生产加工设备和技术水平,改善肉品结构,提高冷却分割小包装比例,加快建设现代化屠宰厂和撤销不符合规划、工艺不达标小屠宰厂的进度,加快推进首都肉类加工生产现代化体系建设进度。全市要在2002年关闭不符合规划和工艺不达标小屠宰厂20家的基础上,2003年再关闭20家,各区县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认真落实2003年的关闭计划,在2004年底前,基本实现本市肉类加工生产销售体系的现代化。
  此外,我市牛羊禽类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确保市民食肉安全为根本目的,以全面提升牛羊禽类屠宰行业机械化、自动化、现代化水平、提高产品档次和达到国际认证标准为目标,遵循生态环保、适度规模、减少数量、便于管理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定点。对目前申报的100家牛羊禽类屠宰企业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15号令)、市农业局制定的《北京市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厂验收条件》和有关国标进行验收,我市牛羊禽类屠宰验收工作将于2003年12月结束,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屠宰场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规范我市牛羊禽类屠宰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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