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有关部门要集中资金,加大对陕南中药产业的支持力度。省计委、经贸委要在产业化示范工程、技改项目上给予支持;省科技厅要在实施自然科学计划、科技攻关计划中对陕南中药新药研发、基础研究、工程技术中心等建设项目给予优先安排;省扶贫开发办、林业厅、农业厅、水保局要将陕南中药产业发展与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在计划安排、项目设置、资金投入等方面,对陕南中药产业给予重点支持。
三、加强制度创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适合国情、省情、市情的中药产业化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是中药现代化能否实现的关键。要通过制度创新,创建土地租赁转包、农工商一体化、规范定单药业等多种有效的经营发展模式,引导企业改革,促进土地流转,建立起紧密型的农企合作关系,将中药材小农分散生产、粗放组织管理转变为既适合我国实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又能组织规模化、规范化种植的生产经营机制与组织形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特点,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医药企业的所有制结构调整。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加大产权转换力度,推动产权流动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对现有的国有存量资产通过分离重组、租赁、出售、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内引外联,吸引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制药企业兼并、改造现有的医药加工企业,推动股权多元化,提高陕南制药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四、制定优惠政策,扩大招商引资
各级政府要把扩大对外开放作为加快陕南中药产业发展的生命线。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促进陕南中医药企业生产上规模,技术上档次,经营管理上水平。
首先,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陕南中药产业发展情况,宣传陕南中药材和中药名牌产品。陕南3市可每年联办一次“中国秦岭陕南中药药源建设暨投资贸易洽谈会”,通过中药材交易、项目合作、信息发布、中药产业发展论坛等形式,把一批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项目向省内外、国内外进行包装推介,提高“秦巴药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
其次,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扩大招商引资,促进中药产业发展。一是要围绕医药重大研究开发与产业化项目、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升级、地道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和药品专利申请与维持等重点领域,采取拨款补助、贷款贴息、地方配套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参与中医药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二是对从事中药材种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5%的税率征收农业特产税,促进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对于外商外地投资或合资兴办的医药加工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西部开发、新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以及土地使用等税费减免政策;对于新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企业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医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生产和重大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和省上批准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待遇和政府扶持。四是鼓励省内、国内大企业与陕南各市建立多种合作关系,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转让先进技术,对外来投资药业生产企业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向当地转让技术,可持技术转让合同证明,按规定向技术部门申请,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