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使我省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控制,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巨大的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杜绝。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火工作体系,明确农村消防宣传教育领导责任;乡镇政府要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人。要层层签订包括消防宣传教育内容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村、企业。要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领导任期工作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与经济工作指标和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指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制定防火公约,督促所辖单位、行政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各村民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定完善本村及村范围内企业防火公约等制度,并积极抓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公安、宣传、建设、民政、教育、文化、劳动、科技、农业、广电、妇联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应明确职责和任务,督促管区民警积极履行职能,开展日常的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要积极指导和帮助乡镇农村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开展好消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针对农村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板报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消防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劳动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社会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建设之中。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要通过“三下乡”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